刑事拘留最长多久?是不是37天?

2018-10-29 15:15:56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在这个问题最常遇到,最长37天这个说法没问题,但是其计算过程是这样的: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期限是3天,但是可以延长至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30天。不管是3天还是7天、30天,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前,公安机关可以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就是以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方式,把人保释出来,等候审判,但是并不意味着认出来就没事了,案件还要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下去。如果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申请之后,要在7天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公安就要放人(这个放人一般是指把羁押的状态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批准逮捕,就要继续关在看守所,案件继续进行接下来的程序。这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37天之内,能出来就出来,出不来就得判刑"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