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2018-10-22 16:23:15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双方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其要承担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通过构建虚假合同将房屋出售的,对买方造成利息损失,也要承担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