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15:07:55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1.共有人基本情况的证据;
2.房屋产权证以及通过继承、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证据;
3.房屋使用情况的证据;
4.改建、扩建、新建或者增添附属物的,应提交报建、审批、施工的证据;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 上一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2018-11-06]
- 下一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2018-11-06]
1.共有人基本情况的证据;
2.房屋产权证以及通过继承、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证据;
3.房屋使用情况的证据;
4.改建、扩建、新建或者增添附属物的,应提交报建、审批、施工的证据;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