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各法庭受案范围一览

2018-11-06 18:46:09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案件受理法院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当事人有时候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本来某个法庭有权受理的,但却拒绝受理案件,令当事人莫名其妙。其实法院内部有规定哪个法庭受理哪些案件。尽管有些内容跟诉讼法有冲突。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案件能被受理,因此这里贴出常熟法院各法庭受案辖区供大家参考。
  常熟市人民法院各法庭受案辖区范围
  交通事故案件,先被告住所地法庭,再原告住所地法庭,如果原被告都管不到,由事故发生地法庭;
  民一庭、民二庭:原告出苏州大市;
  民一庭:建筑工程合同、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涉外、医疗事故、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疑难复杂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除专利外);
  辛庄法庭:辛庄(辛庄、杨园、张桥)、莫城管理区;
  尚湖法庭:十字路以南、元和路以西、横泾桥西(除招商城)、尚湖(练塘、冶塘、王庄)、大义管理区、元和、甸桥、大湖甸、洩水、宝岩;
  虞山法庭:十字路以北、元和路、书院街、虞山北路以东、北三路以南、东至兴隆镇、藕渠镇、虞山林场、招商城;
  兴隆法庭:古里镇(淼泉、古里)、沙家浜镇(沙家浜、唐市);
  梅李法庭:梅李镇(梅李、珍门、赵市);
  开发区法庭:碧溪新区(吴市、浒浦、东张、碧溪)、新港;
  海虞法庭:海虞镇(王市、周行、福山)、虞山镇(谢桥)、勤丰;
  支塘法庭:董浜镇(董浜、徐市)、古里镇(白峁)、支塘镇(支塘、何市、任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