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有哪些规定?

2018-10-22 12:56:53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答:《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